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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松江區佘山鎮公民現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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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秀英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違法建筑的不動產認定書》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要求,向你公示提示付款《附有悖法建筑物的走不特定物介定書》,參與出本公示哪日起,經過了二十日,即算為提示付款。
輔助件:《附有悖法搭建的總停產認準書》